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省政府令第388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对拟提名2021年度浙江省科学技术奖项目进行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医院科研处提出。提出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出期限异议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7天):2022年2月22日-2月28日
联系方式:科研处 0578-2285105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