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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水市“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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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浙里护理工作,根据上级专题会议精神及指导意见及我市实际,本着利民、惠民的出发点,经过多方充分沟通,拟将丽水市“互联网+护理服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价格如下,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2024年10月4日至10月18日共2周)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丽水市中心医院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

丽水市中心医院:0578-2285051


附件:浙里护理-价格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