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中心医院需招聘非正式合同制工人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丽水市监管场所医生1名
1.女性年龄55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二)口腔科医生助理2名
1.女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中专以上学历,医学类或护理相关专业,具有执业护士资格证优先;
(三)收费处收费员1名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相关专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食堂工作人员若干名(厨师、售卖员、保洁员等岗位)
1.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
2.小学以上学历。
报名人员除具备报名岗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综合素质优;
3.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4.紧缺岗位或有相关工作经验丰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将简历及相关资料(学历证、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送达丽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5楼组织人事处或发送至邮箱1686724760@qq.com,报名时间不限,招满为止,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资格。
2.联系地址: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行政楼五楼组织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