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市场调研公告

为服务医院职工、患者,提升医院形象,拟在我院开设一家超市,位置为新体检中心一楼,面积180余平,层高接近4米,需要由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企业参与经营管理,期限3年,现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内容及需求:超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要求(见附件一)

二、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洽谈资料(一正一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的资质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化(提供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缴税凭证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

3、合理的超市经营方案(包括超市品牌、经营管理人员设置、经营策略、货物管理(供应、库存、销售、退换货等)、税收及营业执照办理、同类合作项目案例等)

4、报价单(见附件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17:00 前将调研资料寄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体检楼平面图(见附件三),现场勘察时间为2月27日(周一),联系人:基建科魏老师15857867816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朱老师收 电话:0578-2285469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3年2月21日

 

 

 

附件一

超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对象要求

1.合法规范经营,符合丽水市中心医院的建院精神;

2.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单店或连锁门店(合计)经营面积5000平方以上,所经营超市品牌在莲都区市区内需有自主经营一家及以上的门店,所经营超市品牌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知名度,所经营超市品牌在莲都区经营时长达三年及以上;

3..所经营超市品牌与莲都区其他门店一致,需提供品牌授权书;

4.院方超市零售价格不高于其他莲都区门店零售价格;

5.受托经营公司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且有可开放给医院查询的供货查询系统,以确保超市供货价格与其他门店保持一致,并对超市所售产品质量负责,保证物美价廉,服务医院职工和患者;

6.医院拥有自行增加销售货物和核减货物的权力;

7.医院拥有自主参与超市促销活动的权力;

8.所有收入归医院所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9.提供合理的经营预算目标;

10.提供超市整体设计图、设备清单等,医院负责装修购置;

11.医院对委托经营管理服务公司代付人员工资,并对超市经营人员拥有最终决定权。

 

 

 

 

附件二

超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费用报价单

序号 营业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管理费费用(%)
1     0
2     0
3      
4      

备注:

1.净利润指该超市作为独立核算单位,所有收入扣减所有成本与费用后的利润,1年结算1次,但不包含经营管理服务费用。

2.设置合理的经营管理目标,分阶段发放不同比例的管理费用,其中最低营业额或者最低净利润未达到目标,管理费为0。

3.费用计算方式:百分比,指净利润的比例,

4.可自行增加表格行数

 

 

附件三  体检楼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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