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负2楼超市招商项目市场调研(重发)

丽水市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是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1980张,医院职工4176人。2025年门急诊病人245.95万人次,出院病人10.67万人次。拟通过对体检中心负2楼超市进行招商合作方式,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合作年限 备注
1 体检中心负2楼超市招商项目 约395㎡ 3年(暂定) 位置平面图见附件

二、项目经营要求

1.经营范围要求:仅限经营百货、文具、副食、饮料、花、水果、普通医用耗材等,严禁经营烟酒、各类蒸煮类散发气体的食品及小吃。未经院方书面同意、未取得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文件,供应商不得擅自扩大、变更经营范围。

2.商品品质要求:所经营全部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具备完整资质手续,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凡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客户投诉、经济纠纷、行政处罚及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全权承担,与院方无关。

3.账务及收银系统要求:项目收银系统统一使用院方指定品牌,收银设备采购费用、系统年度服务费、维护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超市信息账务系统须全程对院方管理部门开放实时查阅权限,无条件接受院方日常核查、月度及年度账务监管。

4.商品价格要求:所有商品必须明码标价、一物一价、标价清晰规范。门店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人在丽水市区内其他经营门店同品类同规格商品售价,同时不得高于丽水市区大润发、世纪联华等主流大型超市同品类商品正常销售均价,全程实行平价便民经营。

5.费用及装修要求:经营场地的前期装修改造费用、日常水电费、设备维修费、保洁费等所有运营产生的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店铺门头样式、整体装修风格、店内布局改造等方案须提前提交院方审核,经书面同意后方可进场施工。

6.场地经营权限要求:合同期内,未经院方书面正式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将场地转租、转借、分包、转包给第三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主体。

7.场地收回约定: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原因需要收回经营场地的,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终止合同、清场退场,管理费按照实际合作周期据实核算,供应商所有装修投入、设备投入、经营损失等一切费用,院方不予任何补偿。

8.经营面积:以场地的实际面积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意向供应商资料提交要求

各意向供应商须按以下清单完整制作调研投标资料,统一按照一式一份标准装订成册,全部资料加盖企业红色公章,密封包装,包装袋外侧清晰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资料包含:

1.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有效期内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2.项目整体经营方案(包含场地布局规划、商品品类规划、人员配置、服务管理制度、质量管控方案、价格管控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

3.项目报价单:包含年度场地管理费/合作服务费报价、三年总报价、费用明细、付款方式等核心内容,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含经营期间所有配套服务、合规运营相关费用,报价内容真实有效、一经提交不予随意更改;

4.企业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医院、体检中心、商超便民零售经营案例、合作证明等);

5.标准化服务承诺书(包含商品质量承诺、平价经营承诺、合规经营承诺、售后保障承诺、配合院方监管承诺等);

6.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补充提交的其他佐证材料。

五、递交、洽谈时间及地点

1.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 17:3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3.联系人:姚老师

4.联系电话:0578-2285467

5.洽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意向供应商须全程保持预留联系电话畅通,确保我院能够及时通知洽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因电话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自身原因导致错失洽谈、采购相关事宜的,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告仅为项目市场调研,不构成任何招标、要约、承诺,院方有权根据市场调研情况及医院实际需求,调整、终止、变更本项目相关合作事宜,无需向意向方承担任何责任。

2.供应商参与本次调研、制作资料、现场踏勘、报价等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商务咨询:采购中心 姚老师  电话:0578-2285467

踏勘联系人:事务中心 莫老师 电话:0578-2285403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6年9月28日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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