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被服洗涤外包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丽水市中心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浙江大学丽水医院)是丽水市规模最大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目前开放床位2049张,设48个病区,62个临床专科,100多个特色专科、专家门诊。2022年门急诊病人204.7万人次,出院病人8.5万人次。我院被服洗涤外包服务项目合同将于2023年6月30日到期,需要重新招标确定服务公司。为确保下一轮服务的人员岗位配置、硬件投入、管理方案等优质合理,现拟邀请有意向的公司为我院提该项目的服务方案。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前将服务方案初稿寄送至我院采购中心。

一 项目概况及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全院所有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用织物[含各病区及加床、供应室、手术室、医技科室、门急诊、血透室、行政后勤部门等用于病人、医务人员及行政后勤人员的织物被服、床帘、窗帘等]的收集、洗涤、消毒、烘干、熨平、缝补、折叠、发放、标志(包括热压热塑标签、印字、工作服使用芯片标识管理)等服务。普通科室每日一收一送,血透室每日两收一送,手术类织物每日四收两送,遇特殊情况,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医用织物的收送频次。医院只提供中转场地,不负责提供给供应商工作人员休息场所。中转场地及院内洁污专用转运车的清洁和消毒(含清洁剂、消毒剂、工具)由供应商负责。具体以满足采购单位服务需求而定。

2.实际床位数:即每月上报卫健委实际住院病人数,我院目前每天在院病人数大约1700人。

3.医院提供备用及周转被服数量:病区1:3。

4.基本要求

4.1供应商须承诺为完成本项目配备洗涤、消毒、烘干、熨烫、运送等设备(要求日处理我院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洗涤服务能力达到1800张床位,约10000件,3000公斤),并确保今后服务床位数增加时须同时增加投入相应的设备、人员等。

4.2供应商应根据医用织物的特点,明确工艺标准,科学安排洗涤工序,严格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和医院的要求进行收集、运送、分拣、洗涤、消毒、烘干、熨烫、折叠、储存、发放和交接等。

4.3本项目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必须为医院专用,不可用于其他社会用途。

4.4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必须积极配合,并能在3小时内将急用的医用织物洗净并送达采购单位。

4.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列出医用织物洗涤的报损率。

4.6医院有权对供应商所洗涤的医用织物和洗涤场所进行抽查和检验,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的要求。

4.7供应商必须服从院方管理和调度。特别是服务态度、收发物品的时间等方面必须达到院方要求。

4.8供应商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采购方的医用织物在运输、分拣、洗涤、消毒、烘干、折叠、熨烫、返洗、修补、存储等各环节不与其它医院的医用织物相混淆。

4.9供应商必须承诺在该项目投入使用同时在医院职工的工作服和感染科的被服投入使用芯片标识管理系统(包括芯片、热塑标签、注册设备、扫描设备、打印设备、信息储存设备、软件平台等),供应商的中标价格已包含每年度向采购方提供RFID芯片(含缝纫袋)5000枚的费用以及包含全院工作服热塑标签费用、设备费用、软件费用、维护费用等。采购方工作服芯片年度使用量超出5000枚部分(含缝纫袋),采购方按每枚芯片(含缝纫袋)4元向供应商结算费用。工作服芯片标识管理系统所使用的品牌须与采购单位现使用的品牌一致,如供应商欲更换其他的品牌的工作服芯片标识管理系统,须事先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4.10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的经营、环保、设备、人员的相关资质证书。

5.洗涤服务要求:洗涤、消毒、整理要求

5.1医用织物的洗涤消毒工作流程及洗涤、消毒、整理过程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相关要求。

5.2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和医院的要求将需洗涤的医用织物根据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的不同,进行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婴幼儿的织物专机洗涤、消毒;感染性织物采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专机洗涤、消毒,并首选热洗涤方法;工作人员的织物专机洗涤、消毒;手术室的医用织物单独洗涤、消毒。以上几类织物严禁同其他医用织物混洗,以预防交叉感染,同时不得将采购单位的织物和其他医院织物混洗,混烘干,混放等。

5.3供应商应做好预防,防止因停水、停电、停气、设备故障等因素影响洗涤工作,如无法完成洗涤任务,应寻找第三方解决,产生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5.4洗涤原料符合医疗织物洗涤标准,婴幼儿被服类需用专用洗涤剂。

5.5缝补要求:洗涤的衣物布草,供应商除洗干净、干燥、叠好、熨平外,还要对有破损或无钮扣、缺绑绳的衣物布草给予及时缝补及补钉钮扣(中标价格包含缝补费用)。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补丁和纽扣大小,颜色应与原来的布色和纽扣基本一致。

5.6被服类烘干要彻底,整烫要按规范烫平、外观好(包括缝补的外观),其平整度应满足使用科室要求。工作服做到每件经过熨烫处理,做到外观清洁、平整、无皱褶。棉织品折叠规范,特别是手术室物品必须符合规范,不影响临床使用。

5.7遗失与破损要求:遗失织物,操作不当造成棉织品损坏或被污染,按原值的100%赔偿。对于磨损过大或无法缝补的衣物布草,填写报损单随实物交医院被服负责人核实作报废处理。采购方每月统计医用织物的报损率,其计算公式为:当月医用织物报损件数÷当月医用织物清洗数量=月报损率(注:公式数据不包括收洗时无法进行手工点数的手术类织物),并每季度按月报损率取平均值。每季的月平均报损率应不超5‰。5‰<月报损率≤6‰,扣款1000元;6‰<月报损率≤7‰,扣款5000元;7‰<月报损率≤8‰,扣款10000元,之后月报损率每增加1‰,加扣10000元,累计计算。

6.被服收发、交接、运送要求

6.1根据医院时间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内到各科室收洗使用后医用织物,将洗净的清洁织物送至各科室(供应室、手术室物品要求分类上架),收送数量双方当面清点,并开具三联单,由病区护士、洗涤公司运送人员双方签字确认,双方签名后一联交使用科室,一联交供应商,一联交被服供应中心留根作帐。供应商须按时将使用后的医用织物洗净送回院方,当日送回的清洁织物数量及品种依照前天收洗的使用后医用织物数量及品种为准,遇重洗、缝补、漏送、少送等情况时应在送回的织物清点单上注明。因缝补原因暂欠物品最晚隔日结清,因重洗、漏送、少送等情况暂欠物品最晚次日结清,送还后双方签字。

6.2供应商必须负责洗涤物品的下收、下送工作,普通科室每日一收一送,血透室每日两收一送,手术类织物每日四收两送,遇特殊情况,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增加医用织物的收送频次。医院只提供中转场地,不负责提供给供应商工作人员休息场所。中转场地及院内洁污专用转运车的清洁和消毒(含清洁剂、消毒剂、工具)由供应商负责。

6.3供应商须提供打包使用后医用织物的污物袋和打包清洁织物的洁物袋。

6.4供应商须使用不同颜色的污物袋将有色织物和无色织物、患者使用的织物和工作人员使用的织物、普通脏污织物和感染性织物分开进行回收和打包;对黄色胶袋包装的织物,按外包装上标明品种和数量给予确认登记,并按照《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感染性织物的要求进行洗涤与消毒处理。

6.5运输车辆由供应商自行提供,包括医院内至各病区、部门收集被服的运输车辆和洗涤厂区至医院的运输车辆(封闭式)。供应商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院感要求,做到洁、污分开,明显颜色、标识区分。

6.6运输被服的清洁车使用前进行消毒,污物车使用后要及时消毒处理。必须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进行车内外喷雾至表面湿润,作用60min,洗衣房的污被服装卸手推车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洁净被服手推车每日用清水进行擦拭,并做好相关记录。

7.洗涤设备及场地要求

7.1洗涤设备的配置和洗涤场地的设置须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的所有要求,且在国家出台新的标准规范时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7.2洗衣机配置的数量和种类须符合院方的洗涤要求,婴幼儿的织物专机专洗,工作人员的织物专机专洗,感染性织物采用卫生隔离式洗涤设备专机专洗;此外,烘干机、烫平机、衣服熨烫机、送布机等设备的数量配置也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

7.3洗衣机卫生洁净,洗涤功能、程序合理安全,对衣物损伤小。

7.4感染性织物洗涤场地要与其它织物洗涤场地要严格分开(单独洗涤间)。

7.5洗涤设备与场地环境的消毒与杀虫方法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的所有要求,且在国家出台新的标准规范时按新的标准规范执行。

7.6清洁卫生用具分区标识,分区使用,不准跨区,用后清洁消毒、洗净挂起晾干。

7.7洗后的清洁织物、洗衣机把手、转运车、折叠台、熨烫台、暂存点等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的要求。

8.工作人员要求

8.1工作人员上岗前体检,直接从事织物洗涤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消毒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标准的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8.2有活动性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肠道传染病患者及病原携带者,化脓性或慢性渗出性皮肤病等传染病患者不得从事本项目的工作。

8.3供应商派驻现场的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医院洗涤的管理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医院开具的洗涤管理经验工作证明),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健康体检要求。

8.4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及各种工作流程。

8.5工作前后,特别是处理了污染或具有传染性的被服后,必须用肥皂流水洗手,即使戴手套,工作完后也应用流水洗手。

8.6污染区工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工作服、鞋,工作完后应及时更换,工作服每天换洗一次,污染时随时更换。

8.7工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并能正确掌握洗手方法,手卫生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的要求。

8.8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后淋浴更衣方可离开。

8.9院区内送洁工人与收污工人须独立分开,同一工人不得从事即送洁又收污的工作;如需进行洁、污工人的身份轮换,供应商必须事先向被服供应中心书面报备,征得同意后方可执行。货车驾驶员轮换洁、污车辆,变更洁、污操作时,必须按院感要求执行。

8.10洗涤厂区在分拣、洗涤、消毒、烘干、熨烫、折叠、修补、包装、运送等各环节配备的人员须满足业务的需求,并在车间现场设专职的管理人员(可以为非本项目专职人员)不间断地进行生产质量的管理,所有管理人员须向院方备案。

二 项目运行方案具体要求

1.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详细的运行方案(要求可操作性及合理化建议)。

2.因医院全年365日运行,要求供应商具备365天独立运行服务能力,并充分考虑外界影响因素(如春节期间可能停止供应蒸汽等),并针对外界影响因素制定相应的措施及应急预案。

4.在符合《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 508-2016)》的要求下根据本项目情况配置必要数量的洗涤设备(包括的洗衣机、烘干机、烫平机、衣服熨烫机、送布机等设备)和工作人员;确保当日收洗的医用织物按标准规范洗净后能在隔日的上午送回院方各科室(包括供应室、手术室物品分类上架)。

5.要求具有职业保护、保险、环保等保障措施。提供齐全的管理制度、落实制度的措施。

6.环保要求:社会化洗涤服务机构不仅承诺和提供自身的环保措施,还必须承诺和担负不影响周边区域的责任。

7.提供运行方案实施细则、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符合当地主管部门安全及责任承诺。

 

三、 提供被服洗涤外包服务方案的公司请提供以下书面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合理的建设方案(总体实施方案及目标计划、人员配置方案、耗材投入、设备配置、针对本项目方案实施细则、应急预案、职业保护、保险、环保等保障措施)。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经营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4.报价单(清单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3年4 月14 日17:00 前将调研资料邮寄或送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289号,周老师收,电话:0578-2285469

技术咨询叶老师,电话:0578-2285408

 

附件

费用名称:被服洗涤
投标报价 元/床/年
大写 元/床/年
备注 供应商在报价时以每张床位每年所需费用进行报价,结算时按每月上报卫健委实际住院病人数结算。我院目前每天在院病人数约1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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