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北侧广场负一层7号、8号店铺
诚招合作项目市场调研
丽水市中心医院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约202亩,医院职工约3900余人,2022年实际开放床位2000多张,接诊门急诊病人204.67万人,出院病人8.51万人。拟通过对体检中心北侧广场负一层7号、8号店铺进行招商合作方式,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体检中心北侧广场负一层7号、8号店铺诚招合作 | 3年 | 具体位置见附件 |
- 项目概况
- 合作方式:
(1)销售分成:合作伙伴销售医院允许的产品或服务,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医院收取管理费。
(2)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作方式。
2.店铺清单:
序号 | 店铺名称 | 所在位置 | 建筑面积(m2) |
1 | 7号店铺 | 体检中心北侧广场负一层 | 51.9 |
2 | 8号店铺 | 20.5 |
3.项目需求:
(1)7号、8号店铺由一位中标人经营,其中8号店铺为快递收发服务点,全面负责我院快递的集中运营和管理工作,提供快递收寄服务。
(2)7号店铺不能经营范围:
1)重油烟的餐饮服务业;
2)医疗器械、药品销售;
3)超市(已招);
4)医院内目前入驻店铺已有的经营内容。
(3)经营场所的装修费、设备费用、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店铺门头装修风格需经院方同意方可实施;
(5)经营面积以场地的实际面积为准;
(6)合作期间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7)不能将店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8)服务期满后,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随意破坏。
(9)服务期限暂定3年,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10)合作期内,商铺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收回的,中标人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费按照实际合作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三、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资料(一正一副)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合理的合作方案;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17:00前将调研资料寄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四、其他说明
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商务咨询:采购中心周老师 电话:0578-2285469
邮编:323000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踏勘联系人:魏老师 电话:15857867816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体检中心北侧广场负一层店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