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通过对8号楼食堂北面辅助用房(原眼视光铺面)商铺进行招商合作方式,为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现就该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名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 1 | 食堂北面(原眼视光铺面)商铺诚招合作 | 3年 | 约225 | 具体位置见附件 |
- 项目概况
- 合作方式:
(1)销售分成:合作伙伴销售医院允许的产品或服务,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医院收取管理费。
(2)出租:按商铺面积缴纳租金。
(3)其他方式: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合作方式。
2.项目需求:
(1)商铺不能经营范围:
1)医疗器械、药品销售;
2)超市(已招)。
(2)经营场所的装修费、水电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店铺门头装修风格需经院方同意方可实施;
(4)经营面积以场地的实际面积为准;
(5)合作期间未经院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6)不能将商铺用于存放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刺激性气味的商品,和其它涉及违法的行为。;
(7)合作期内,商铺因政策性或其他原因需收回的,合伙人须无条件配合,管理费按照实际合作期计算(装修及其他任何费用不给予补偿);
三、请有意向的公司按以下要求制作资料(一正一副)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合理的合作方案;
3.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服务承诺和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包装袋上注明联系人信息。请有意向的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17:30前将调研资料寄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四、其他说明
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商务咨询:采购中心周老师 电话:0578-2285469
踏勘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15925742017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括苍路289号 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 邮编:323000
2024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