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计委、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现将医学整形服务收费标准予以公示,该项目由医院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
收费标准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项目内涵 | 医保支付 | 除外内容 | 文件依据 |
| 急诊美容修复术 | ≤2cm | 1000 | 紧急创伤后,在优先处理危及生命的伤情和保证功能恢复的基础上,运用整形外科和美容外科的特殊技术,对创口进行精细处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疤痕、恢复外观。 | 自费 | 缝线、麻醉费、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 浙价费[2000]10号 |
| 急诊美容修复术(每增加1cm加收) | cm | 500 | 急诊美容修复术(每增加1cm加收) | 缝线、麻醉费、一次性卫生用品等 |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