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单位预算表
(一)2023年市本级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市本级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市本级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市本级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市本级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市本级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市本级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市本级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 依照相关政府部门规定和要求,承担临床医疗、医学教育、医学科研、预防保健等任务,负责全市及周边区域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危重患者的诊治和抢救。
- 指导下级医疗单位开展工作,做好技术帮带、人员培养,引进推广新技术,开展并承担区域内疾病诊治、康复、妇幼保健、卫生宣教等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丽水市中心医院设置市编办核定的内设管理机构16个,包括:党政综合办、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处、纪检监察室、财务处、医务处、公共卫生科、护理部、总务处、设备处、质管处、绩效管理处、科研处、教育培训处、院感科、医保办。
医院确认的一级职能处室5个,包括:门诊部、信息中心、采购中心、药学部、对外联络办公室。
医院确认的二级职能处室12个,包括:护理质量控制办公室、护理部外科、护理部内科、审计科、健康教育科、基建科、保卫科、干部保健办、总务处事务中心、膳食科、技能培训中心、工会办公室。
临床科室42个,包括: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产科、妇科、口腔中心、小儿外科、神经外科、心胸外科、脊柱外科、整形修复手外科、创伤骨科、关节外科、胃肠腹壁与疝外科、肝胆胰外科、肛肠外科、血管外科、乳腺中心、眼科中心、耳鼻喉科、泌尿外科、麻醉科、全科医学科、内分泌科、儿科、新生儿科、心血管内科、肿瘤内科、呼吸与危急重症医学科、老年病科、放疗科、肾内科、神经内科、介入诊疗中心、感染科、康复医学科、风湿免疫科、血液内科、消化内科、内镜中心、皮肤科、体检中心、中医科。
医技科室7个,包括:检验科、核医学科、病理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输血科、营养科。
二、202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丽水市中心医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187337.85万元。
(二)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收入预算187337.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968.26万元,下降13.0%,主要是其他收入减少8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减少485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减少1488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50.85万元,占2.4%;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82787万元,占97.6%。
(三)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支出预算187337.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968.26万元,下降13.0%,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减少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2500万元,其他支出减少737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减少791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7009.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项目支出187337.85万元,占100.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50.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550.85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3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22.85万元。
- 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4853.97万元,下降51.6%,主要是中央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减少1665万元,核酸检测补助收入减少1551万元,城市核酸检测基地提升经费减少750万元,移动核酸检测车购置补助减少350万元,方舱医院和华侨医院物资购置及改造经费减少535万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减少630万元,卫生健康专项资金-城市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补助减少4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减少184万元,中央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减少101万元,疫情防控综合补助增加1027万元,ICU床位建设补助增加1150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类)支出328.00万元,占7.2%;卫生健康(类)支出4222.85万元,占9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328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省科技发展专项补助。
(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1395.6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补助、人才培养补助、设备购置补助、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补助、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职工体检经费补助、城市医疗体建设及专科联盟补助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827.18万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综合补助、ICU床位建设补助、呼吸机购置补助、核酸检测补助收入。
(六)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
(七)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丽水市中心医院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公出国(境)预算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年初部门预算中。根据市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同意因公出国(境)的,所需指标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有关单位来丽水市中心医院调研指导、工作联系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77.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627.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万元。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丽水市中心医院共有车辆1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1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丽水市中心医院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50.85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指卫生健康、中医部门所属的城市综合性医院、独立门诊、教学医院、疗养院和县医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