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我院需要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现对该项目开展项目询价,欢迎有投标意向且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 按国家规范定期进行消防维保。(详见附件一)
- 消防主机相关元器件等损坏由维保公司进行更换(我院不另行支付工时费,零星的配件、材料由“易损耗材价格”另外支付),(详见附件一、二)。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
2、注册消防工程师资质证书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具有丽水市消防维保评分C级及以上评分。
三、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1)投标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维保方案等;
2)投标公司对代理人员的合法授权书书、代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公司对售后服务的承诺;
4)投标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经营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5)投标项目报价单(详见附件二)。
- 以上所有资料须加盖公司红章,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启封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公司名称、联系电话。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联系人:钟老师,0578-2285470,
标书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17: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邮寄或送至丽水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钟老师收。
五、其他说明
1、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2、技术咨询:保卫科朱老师 电话0578-2285499
丽水市中心医院
2025年02月21日
附件:消防维保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