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新增以下医疗服务项目,以下项目由医院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
收费标准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项目内涵 | 医保支付 | 除外内容 | 文件依据 |
| 粪便隐血定量检测(肠癌早筛) | 人次 | 120 | 样本采集、签收、处理,定标和质控,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自费 | 无 | 浙价费[2000]10号 |
| 特需门诊服务(超声专家) | 次 | 150 | 由超声专家开展超声检查 | |||
| 特需门诊服务(四维超声检查) | 次 | 1200 | 含超声检查费、图文报告、视频采集及制作费等 |
2026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