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医疗机构开展特需服务管理试行办法》浙价费[2000]10号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丰富的、个性化的医疗服务需求,经医院研究决定,新增以下医疗服务项目,以下项目由医院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报销。
收费标准
| 项目名称 | 计价单位 | 单价(元) | 项目内涵 | 医保支付 | 除外内容 | 文件依据 |
| 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 | 单眼 | 2746 | 包括非正常晶体手术+术中显微镜使用+前房穿刺术+前房成形术 | 自费 | 耗材费、麻醉费 | 浙价费[2000]10号 |
| 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 | 双眼 | 4119 | 包括非正常晶体手术+术中显微镜使用+前房穿刺术+前房成形术 | |||
| 激光祛疣、瘤等治疗 | 粒 | 50 | 二氧化碳激光治疗各种皮肤瘤、粟丘疹、疣等 | |||
| 激光祛红治疗 | 光斑 | 80 | 激光祛红包括毛细血管扩张、蜘蛛痣、瘢痕、玫瑰痤疮等 |
2025年7月24日
